一、絕緣環境(非導電環境) 絕緣環境應具有絕緣的地板和墻(用于標稱電壓不超過500伏的設備,其絕緣電阻不小于50千歐;如標稱電壓超過500伏,則為100千歐),其防護措施如下: 1、外露導電部分之間、外露導電部分與外部導電部分之間的距離不小于2米;如在伸臂范圍以外,則為1.25米。 2、如達不到上述距離,則在兩導電部分之間設置絕緣阻擋物,使越過阻擋物的距離不小于2米。 3、將外部導電部分絕緣起來,絕緣物要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能耐受2000伏電壓,且在正常情況下,泄漏電流不大于1毫安。 上述布置必須是性的,即使使用手攜式或移動式設備也必須能滿足上述要求;另外,還應采取措施使墻和地板不因受潮而失去原有電阻,同時外部導電部分也不能從外部引入電位。在絕緣環境里,可選用0類設備(這種設備只有基本絕緣,沒有保護接地手段)。 航空地面電源2,36V航空電源1,400HZ變頻電源7,115/200V電源2,27V直流電源5,400HZ電源12,航空電源
二、特別危險的環境 1.特別潮濕,即建筑物內空氣的相對濕度接近100%者。此時,建筑物內的天花板、墻壁、地板以及物件完全處于濕氣籠罩之下,例如浴室、游泳池等。 2.建筑物內具有化學活性或有機介質,即建筑物內經?;蜷L期具有腐蝕蒸汽、氣體、液體,形成能損壞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和導電部分的沉積層或霉層。例如化工車間等。 3.建筑物內同時存在下述較危險環境的兩個及以上條件者。 4.放置戶外電氣裝置的場所。
三、較危險的環境 1.很濕的或具有粉塵的環境,即建筑物內空氣相對濕度超過75%的場所;或在生產過程中排出的工藝粉塵的數量能沉積在電氣設備和導線上的場所。 2.具有金屬、土、磚或鋼筋混凝土等導電地面的場所。 3.高溫環境,即在各種熱輻射的作用下,使建筑物內溫度經?;虼笥谝粫円怪芷跁r間內超過35攝氏度的場所。例如安裝有干燥爐、烘爐、焙燒爐或鍋爐的建筑物。 4.人有可能一方面接觸到建筑物內接地的金屬結構、工藝設備和金屬管道等,另一方面又同時接觸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的場所。